关于严格考勤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严格规范我校教职工考勤上报工作,强化教职工岗位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和工作质量,根据《教职工考勤请假管理办法》(校人字〔2024〕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勤范围
在职校聘人员(含返聘),主要指事业编制、事业编制人事代理、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境外聘用、校聘人才派遣、校聘劳务派遣、溧阳事业编制(天目湖校区)、人才/劳务派遣(天目湖校区)等八类人员。
二、考勤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指定专人分管、专人负责本单位考勤。
2.考勤应坚持实事求是,禁止瞒报、漏报、迟报等现象。
3.考勤实行“零报告制度”,即无情况也须上报。
三、考勤请假流程
1.教职工请假统一通过“人事系统”(ehr.nuaa.edu.cn)申请。
2.单位考勤统一通过“人事系统”(ehr.nuaa.edu.cn)上报。
3.考勤报送时间:①每月最后一周内,报送当月考勤结果。②暑假、寒假返校情况,须在上班第1天下午5点前报送。
4.教职工考勤请假的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请各单位自行留存,以备查询。
联系电话:84896762 84897050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