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管理
达到退休条件的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教工,请携带以下材料办理退休手续:
1.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面);
2.户口本复印件2份(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3.到人力资源劳动保障所打印历年缴费证明1份;
4.南京市参保人员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报审表(见附件)。
以上材料务必在退休月算起至少提前60天送至本部综合楼508办公室常老师处,其中特殊工种及病退请提前90天。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2018年6月
南京市参保人员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报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