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2023-06
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自助开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事编人员)或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非编人员)。
25
2024-09
09
2022-03
请通过人事系统请假系统进行探亲假申请(是否报销请选择“是”),线上审批完成后,请打印审批表,并附发票,提交至薪酬配置办公室。
22
2013-04
职工去世后,相关单位负责通知人力资源部薪酬配置办公室、校工会/离退休人员管理处,登记相关信息。抚恤金结算等事宜详见附件。
06
2018-09
关于申请转移住房公积金的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