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聘任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校人字〔2026〕20号,以下简称“评审办法”)相关规定,现开展2026年聘任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下简称“聘任制高级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评审办法》第三条规定情形之一,且人事关系在我校的在岗人员,可申报聘任制高级职称。
(一)2026年申报了高校教师类或国防工程类某一等级高级职称,且通过了常规高级职称评审基层评审组评审推荐的人员;
(二)2026年申报了准长聘岗位某一等级晋升评估,且同行专家评议结果全部为“已达到”的人员;
(三)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
(四)2026年及以前申报国家级人才项目进入会评阶段的人员(不含QM);(自2027年起,调整为近三年申报国家级人才项目进入会评阶段的人员(不含QM)。)
(五)2026年及以前学校“长空学者”计划入选者;(自2027年起,调整为入选年份为近三年学校“长空学者”计划入选者。)
(六)上岗人员第一个聘期最后一年仍未获得相应高级职称的人员。
二、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根据当前的职称、岗位等向所在单位申报相应聘任制高级职称,填写《聘任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附件1)。
(二)资格审核。基层党支部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等进行审核,明确支部审核意见。学院(基层单位)对照《评审办法》相关要求,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明确单位审核意见。
(三)基层单位评审。基层单位组织本单位聘任制高级职称的评审推荐工作,评审组一般由7-9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设组长1名,实行回避制度。评审组通过个人述职、集体评议、无记名投票等方式(同意票数超过参会人数三分之二为通过),对申报人的师德师风、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进行客观公正评审,择优确定推荐人选报送人力资源部。
(四)学校复核及结果公示。学校对基层单位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并对通过审核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校长办公会审议及发文公布。公示无异议的拟授予聘任制高级职称人选,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审议的人员,由学校发文公布。
三、申报材料报送及工作要求
1、其他要求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聘任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校人字〔2026〕2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申报和评审过程,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要求。具体时间安排如有变化,以人力资源部通知为准。
3、11月5日前,申请聘任制高级职称的人员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附件1至所在单位。
4、请各单位按时报送下列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明故宫校区综合楼52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b@nuaa.edu.cn。
(1)11月10日前,填写并报送《聘任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2)。
(2)11月20日前,完成评审推荐,并报送推荐人选的附件1、《聘任制高级职称评审投票表决结果》(附件3)等材料。
联系人:瞿安俐、周雯 联系电话:025-84892739
附件:1.
聘任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docx
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