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职工因私出国(境)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9-20作者:编辑:审核:阅读:21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校人字〔20231号)规定,现开展202511月至20269月全校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行前教育及回访的专项排查工作。

一、人员范围

本次排查人员范围为非涉密全职校聘教职工,不包含中层领导干部。

二、排查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审批制度非涉密教职工可登录智慧门户,检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申请”事项,按照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初审、人力资源部审批办理线上审批手续

2.教职工应严格按照审批的往返时间、出访国家(地区)和出行计划执行,原则上不允许更改

3.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前,所在单位应对其进行行前教育及安全防范教育,并将教育记录材料存档备查

4.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回国后,所在单位原则上应在其回国 10 日内完成回访工作,并将回访记录材料归档备查。

三、提交材料及要求

请各单位做好教职工因私出国(境)专项排查工作,于1012日前反馈《教职工因私出国(境)专项排查情况反馈表》(电子版通过邮箱报送纸质版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送至明故宫校区综合楼530)。

人:宋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25-84892449

箱:renshike@nuaa.edu.cn


附件:2026年教职工因私出国(境)专项排查情况反馈表.xlsx



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9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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