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百强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校人字〔2021〕29号),现就做好第二批百强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中期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创新团队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的发展情况、《建设任务书》确定的计划与目标的执行情况,重点考察团队在高素质人才培养、高水平科学研究、高质量社会服务方面取得的标志性成果。
二、考核方式
学校组织专家对照《建设任务书》,对各创新团队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未按计划开展创新团队建设及研究工作情况的,考核等次定为“基本合格”。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1.经查实,创新团队考评材料有弄虚作假现象;
2.创新团队成员中存在违反师德师风或学术规范等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三、考核结果运用
对中期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团队,根据考核结果、专项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团队规模,落实相关支持政策、明确经费支持标准。对考核为“优秀”的团队,优先落实相关支持政策。
对中期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的团队,暂不享受相关支持政策。中期考核“基本合格”的创新团队负责人限期进行整改,中期考核“不合格”团队实行强制退出并撤销入选资格。
四、工作要求
各创新团队对照《建设任务书》和考核内容,在认真总结团队建设情况的基础上,填写《百强创新团队中期考核表》(附件1,以下简称《考核表》)和《百强创新团队建设中期进展情况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
各单位于2025年1月6日前提交《考核表》纸质版至人事处师资办,发送《考核表》和《汇总表》(学院需汇总本单位整体情况)电子版至szb@nuaa.edu.cn。
联系电话:84892739
附件:1.百强创新团队中期考核表.docx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