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的若干规定》(校人字〔2024〕4号),现将2024年度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于2024年报考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含同等学力)须符合学校文件规定的申请条件。教职工(事业编制、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校聘派遣)申请在职攻读学位必须坚持学用一致的原则,申请报考的专业应与所从事的专业或所在岗位相适应。申请人截止2023年12月31日已在我校连续工作满三年,在校工作期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近三年(2021、2022、2023)内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
二、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单位教职工队伍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好2024年本单位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的计划。机关部处统一从机关党委申报。
三、提交材料:
1、个人填写的《2024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职攻读学位申请表》(附件1);
2、本单位汇总《2024年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计划表》(附件2,同时发送电子版);
以上材料请于2024年4月17日前交人事处师资办,电子版发送至szb@nuaa.edu.cn。
四、经学校审批并考取在职研究生人员须及时与学校签订在职攻读学位协议。
五、请2023年取得高一级学历(位)的教职工及时到人事处人事服务科办理备案手续。
在职攻读学位事项: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84892739
学历(位)备案事项: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84896762
附件1:2024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申请表.doc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