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师资引聘管理办法》(校人字[2016]14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聘教师准聘长聘制度实施办法》(校人字[2023]40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办法》(校人字[2021]8号)的通知,经个人申请、学院(流动站)审核推荐、学校审批等程序,2023年12月第2次拟聘教师共计4名。现将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学院 | 姓名 | 性别 | 毕业学校 | 一级学科/ 研究方向 | 人员类别 |
1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陈丽萍 | 女 | 北京大学 | 工商管理 | 助理教授 |
2 | 外国语学院 | 宋歌 | 女 | 日本东北大学 | 外国语言文学 | 助理教授 |
3 | 航天学院 | 胡章平 | 男 | 天津大学 | 光学工程 | 长空博士后 |
4 | 航天学院 | 刘祥 | 男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光学工程 | 长空博士后 |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人事处/高级人才办或南航纪委监察处联系。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须在材料上加盖公章;
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须署名,以便核实和反馈,人事处/高级人才办或纪委监察处按有关规定严格保密。
Email: postdoctor@nuaa.edu.cn nhjwb@nuaa.edu.cn
地址:南京市御道街29号南航纪委监察处
邮编:210016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