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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天目湖校区劳务派遣人员合同期满考核及合同续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2-14来源:人事处官网点击:511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工作安排,现对劳务派遣人员组织开展聘期考核及合同续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至2024131日合同期满的天目湖校区校聘劳务派遣人员,参考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要求

1.考核主要考察派遣人员合同期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等级分为合格或不合格等档次。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签合同的主要依据。

2.被考核人员总结合同期工作情况,并填写《南航天目湖校区劳务派遣人员合同期满考核鉴定表》(附件2)。

3.各单位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明确考核办法,确保考核过程和结果的真实可信与公平公正。考核等级和结论需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将结果通知本人。

4.考核结果应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开展合同续签工作。

5.如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所在单位或天目湖校区管委会书面提出。

三、续签合同

对于考核合格的劳务派遣人员,如单位和派遣人双方均同意续签合同,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人员应按所聘岗位的类型,填写相应的岗位聘期工作任务书(附件3)。

四、终止聘用

1.若单位不再续聘,请单位填写《用人单位终止聘用合同意向书》(附件4)。

2.若受聘人员不同意续签,请受聘人填写《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申请表》(附件5)。

五、注意事项

1.聘期结束后,续签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本次新续签聘期截止时间为131日,以便于相关工作安排。

2.续签合同:请各单位将《南航天目湖校区劳务派遣人员合同期满考核鉴定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聘期工作任务书》(附件3)纸质版两份于1229日前提交。派遣人员与派遣公司于115日前完成合同续签工作。

3.终止合同:请单位和受聘人按要求提交《用人单位终止聘用合同意向书》(附件4)纸质版一份、《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申请表》(附件5)纸质版两份。需于合同期满前至少30天前提交,待审核通过后,到派遣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以上材料请提交至天目湖校区师生服务大厅人事处窗口。

 

联系方式:

天目湖校区管委会:寇晓洁   0519-88970897

人事处:钱彦蓉  0519-88970    王新成  025-84896867

 

附件:1.2023年下半年天目湖校区合同期满人员名单

2.南航天目湖校区劳务派遣人员合同期满考核鉴定表

3.各类岗位聘期工作任务书

4.用人单位终止聘用合同意向书

5.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申请表

 附件.zip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天目湖校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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