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税务局2022年11月29日发布的“有关2022年度机关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按照《2022年度机关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操作手册》于12月25日在税务系统完成2022年度机关养老保险缴费工资调整工作。
缴费工资调整后,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个人部分代扣代缴额将同步调整,差额将从2月工资中代扣代缴至个人账户。
一、调整对象
我校事业编制在职教职工。
二、执行时间
自2022年1月起执行。
三、缴费工资口径和比例
缴费工资口径和缴费比例保持不变:
1.缴费工资口径(月缴费基数)仍为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职岗津贴+综合补贴+同城补贴+地方补贴+基础绩效+绩效津贴等;
2.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6%,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
四、月缴费基数查询方式
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进行自助查询:
1.下载江苏智慧人社并注册、实名认证;
2.点击:首页-全部-社会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查询。
五、其他事项
1.2022年度机关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22470;
2.更多事业编制社保政策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事人才”-“人事服务”-“政策解读”-“事编社保篇”。
3.如有疑问请咨询人事处劳资科/社会保险科025-84892462/84891553。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事处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