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事业编制退休“中人”一次性退休补贴
核定及发放工作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相关工作安排,近期将来我校审核事业编制退休“中人”一次性退休补贴材料,学校将严格按照核定结果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关于对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时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389 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人员范围
2014年10月至2021年12月已实发养老金待遇的退休人员,2022年退休及其他未实发养老金待遇人员待实发后另行通知。
三、发放标准
一次性退休补贴标准=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技术职称)对应的2014年9月的基本工资标准×加发比例×240。
其中,加发比例与原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之和不超过100%。
四、材料审核要求
1.请对照附件的分类提供对应材料的原件,所有获奖材料必须是2014年10月1日前(不含10月1日)获得,待省人社厅审核后归还本人。
2.独生子女证上相关信息应该完整,如独生子女证上无教职工本人姓名,请提供户口簿复印件等佐证材料;如原件丢失,请至户籍所在街道咨询补办,持证才能享受待遇。
3.副高及副高以上职称的教职工、教龄女满25年男满30年的教职工不需要提供任何材料,由省人社厅根据人事档案原件审核。
五、工作安排
1.请相关人员按上述要求准备相关获奖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并于6月20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交至西苑活动中心一楼大厅。
2.待省人社厅核定一次性退休补贴后,学校将组织事业编制退休“中人”核对其《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退休补贴核定表》并签字确认,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可咨询人事处劳资科/社会保险科,联系电话:84892462/84891553。
人事处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