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2019年度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教学团队培养对象(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依据《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8﹞2号)相关规定,对照《2019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着重考核培养对象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建设、教学科研业绩、学校配套支持情况等。
三、考核要求
学校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标准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学风教风严谨,工作业绩突出,圆满完成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作计划。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书中工作计划的,考核等次应定为不合格。
四、材料报送
培养对象填写《2019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附件2),由各学院汇总后于2022年4月7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师资办邮箱szb@nuaa.edu.cn,纸质版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综合楼512。
附件:1.2019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名单
2.2019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