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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表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5-24来源:人事处官网点击:1682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技部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专业技术人才表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50号),开展相关推荐选拔工作。

一、推荐名额

学校限推荐1名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或1个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

请各单位推荐1名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或1个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

相关申报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表彰表彰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二、材料填写

推荐人选填写《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推荐表》或《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推荐表》,通过安装相应客户端(附件2)填写相关申报材料。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152717:3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7份)交至本部综合楼512

联系人:周敏洁,电话:025-84892739

 

附件:1.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表彰表彰工作的通知

                    2.客户端下载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2021524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