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8日至23日,人事处/高级人才办分别在明故宫校区、将军路校区和天目湖校区共开展五场职称评审政策的宣讲会。各学院、直属单位、部处和系所负责人、人事工作相关行政人员等参加了会议。人事处副处长黄国平向与会人员介绍了2021版职称文件的改革总体思路和政策相关要点。
宣讲会重点就新版职称文件出台的背景、政策的变化要点以及与新政策匹配的评审组织要求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介绍。本次职称改革的重点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评价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精神,完善教育评价机制,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强化一线学生工作要求;克服“五唯”倾向,突出质量导向,重点考察申报者的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业务能力,形成评价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职称评审制度。
宣讲会还就广大教职工关心的关键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主要包括:1、我校参照教育部关于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所修订的2021版职称任职标准,进一步克服“五唯”问题,通过制订导向性标准,强调质量、淡化数量,突出业绩贡献点以及相关代表性成果评价,使得对各级人才的评价更趋于科学合理;2、破除“五唯”的目的不是降低评价标准,而是为了进行更科学地综合评价,引导和要求申报人取得更高质量和更高水平的业务成果以体现自己的专业能力;3、为了适应职称改革的新形势,各单位应加强评审工作的组织管理,形成与职称改革相配套的评审工作方式,确保公平公正地组织好评审工作。
与会人员对新版职称文件给予了肯定的同时还就指标分配原则、同行专家评议制度、平衡AB轨人员的学术标准等方面进行了热烈的研讨。
五个场次政策宣讲活动的开展,使各单位能够更加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学校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明晰今年新一轮职称评审改革的主要变化和相关工作要点,有利于平稳、顺利地推进职称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