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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政审材料

时间:2021-03-18来源:人事处官网点击:2217

引聘人员政治审查工作说明:


1.国内应届毕业生
     由应届毕业生最高学位授予单位,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学院负责人出具推荐信。推荐人须注明联系方式,并手写签名。
2.辞职/调动人员
     (1)通过走访、电函等多种方式从原单位了解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2)由领域内同行专家出具评价意见。
3.外籍教师及具有境外经历人员
      外籍教师政治审查表由引聘学院考核后出具,此外需提供《具有境外经历人员及外籍教师基本信息表》。除外籍教师外,凡具有境外经历人员(包括海外学位、联合培养、交流访学、海外工作经历等)均需填写《具有境外经历人员及外籍教师基本信息表》,经学院审定后提交人事处备案,人事处报送保卫处,由保卫处负责开展该类教师政审工作。

4.有从教经历者

      政审情况中需包含师德师风与背景考察,应由学院党委对应聘者进行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学术背景、学术道德等方面进行考察。

5.有特殊情况本人原单位无法出具的,由引聘学院进行审核并出具。

6.政审情况需院党委书记签字,党委盖章。


附件1:引聘人员政治审查表.docx

附件2:具有境外经历人员及外籍教师基本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