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相关学科和学院面试考核,推荐聘用何邦武为我校教师,现将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博士毕业院校 | 研究方向 |
1 | 何邦武 | 男 | 中共党员 | 西南政法大学 | 刑事诉讼法、证据法、网络法 |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4日-2020年11月3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人事处/高级人才办或南航纪委监察处联系。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须在材料上加盖公章;
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须署名,以便核实和反馈,人事处/高级人才办或纪委监察处按有关规定严格保密。
Email: rencai@nuaa.edu.cn nhjwb@nuaa.edu.cn
地址:南京市御道街29号南航纪委监察处
邮编:210016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