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师资引聘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2015年起我校新进讲师岗位人员实行“非升即走”,采用预聘制、暂不进入事业编制。为了帮助预聘制人员及所在单位更好地了解业绩情况,并安排好剩余聘期的工作,现对2015、2016年来校的预聘制人员开展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及成果期限
本次评估对象为2015年、2016年6月30日前来校工作的受聘教师岗位预聘制人员,其中已晋升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在评估范围。
评估有效成果为来校工作后取得且以我校为第一单位,本人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
二、评估流程
1.基层评估
评估对象如实填写《教师岗位预聘制人员工作业绩评估表》(附件1)和《教师岗位预聘制人员工作评估业绩汇总表》(附件2),报送所在学院党政办公室汇总、审核。
评估对象所在单位依据学校相应序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业务条件,组织专家对评估对象进行学术评估,结合评估对象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以及对专业、学科及学院工作贡献等,确定评估结果,报送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2.学校考核
学校对评估结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评估对象所在单位。
3、考核结果运用
学院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评估对象。对于考核结果欠佳的2015年6月30日前入职教师,学院应对其进行预警,并充分交流第二个聘期后的职业规划安排;对于考核结果欠佳的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入职教师,学院应与其就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进行交流与提醒。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9年10月2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师资办公室(综合楼512室):
1.《教师岗位预聘制人员工作评估表》,一式1份;
2.《教师岗位预聘制人员工作评估业绩汇总表》(仅电子版);
3.附件材料(仅电子版),主要包括:1、代表性成果。论文提供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著作、教材提供版权页、目录页;2、论文检索证明(如无可不提供);3、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
四、联系方式
电话:84892739 邮箱:szb@nuaa.edu.cn
地址:综合楼512室
附件:
教师岗位预聘制人员工作业绩评估表
教师岗位预聘制人员工作评估业绩汇总表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