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民航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民航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民航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部署,2019年将遴选民航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0名左右、民航科技创新拔尖人才20名左右、民航科技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0个左右。
三、条件要求
根据推进计划各项任务的不同特点,入选对象分别按照以下条件进行推荐。
(一)民航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2)研究方向符合民航发展需求和民航科技应用发展趋势,具有主持承担国家或民航重大科技项目、重点工程、重大任务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经历;
(3)在民航科技创新领域出类拔萃,具有突出的科技创新能力及引领实力,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方面业绩显著,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民航主要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
(4)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企业和运行单位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5)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6)已纳入所在单位科技创新重点支持对象。
(二)民航科技创新拔尖人才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
(2)研究方向符合民航发展需求和民航科技应用发展趋势,具有主持或参与承担国家或民航重大科技项目、重点工程、重大任务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经历;
(3)在民航科技重点领域崭露头角,具有宽阔的科技创新视野和较强的创新潜力,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方面成绩突出,在民航主要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5)已纳入所在单位科技创新重点培养对象。
(三)民航科技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所从事科技创新工作符合国家、民航行业重点发展方向和长远需求,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和科研规划;
(2)具有承担国家或民航重大科技项目、重点工程、重大任务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经历;
(3)团队研发水平居所在领域前列,创新业绩突出,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强,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4)团队负责人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同时应符合民航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基本条件,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战略视野;
(5)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多于15人,可跨单位协作;
(6)已由所在单位组建一年以上,并有相应配套政策支持。
通过民航局推荐,已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的,自然入选民航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已入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负责人的,自然入选民航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已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的,自然入选民航科技创新拔尖人才;已入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的,自然入选民航科技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民航系统外以上入选对象,符合条件的,经所在单位推荐,民航局审议通过后,入选推进计划相应人才、团队。以上两类推荐对象无年龄条件限制。
四、推荐办法和工作要求
(一)学校可推荐领军人才不超过2名,拔尖人才不超过3名,创新团队不超过2个。民航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型”科研院所、“五大”基地、民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可通过推荐单位独立推荐领军人才1名、拔尖人才1名、创新团队1个(指标可调剂使用),不计入学校指标总数。
(二)民航学院可推荐领军人才不超过2名,拔尖人才不超过3名,创新团队不超过2个;其他单位可荐领领军人才1名,拔尖人才1名,创新团队1个。
(三)符合自然入选条件的,由学校独立推荐,不计入指标总数。
(四)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推进计划1个类别项目。比如申报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的,不能再作为负责人申报创新团队,但可作为团队成员参与申报。已入选民航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但已入选的拔尖人才,可再次申报领军人才,或作为负责人再次申报创新团队。
五、申报要求
请于2019年6月25日中午前将下列材料交人事处师资办:
1、推荐表1份(附件1至附件3),纸制版和电子版;
2、汇总表1份(附件4),电子版。
联系人:周敏洁 电话:84892739
邮箱:szb@nuaa.edu.cn
附件:
1.民航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
2.民航科技创新拔尖人才推荐表
3.民航科技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推荐表
4.民航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荐汇总表
5.民航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评审指标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