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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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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8年上半年本校博士毕业生师资选留工作通知
时间:2018-06-06
来源:人事处官网
点击:
2625
次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本校毕业生师资选留暂行办法》(校人字〔2016〕15号)文件要求,我校将开展2018年上半年本校优秀博士毕业生师资选留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留对象
申请教师岗位的本校博士学位获得者(
毕业后有两年以上海外学术经历者按《师资引聘管理办法》(
校人字〔2016〕14号
)规定的条件和流程另行引聘
)。
二、选留条件
(一)根据《本校毕业生师资选留暂行办法》规定,申请者、学科和团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申请者学术成果突出;
2
、申请者具有一年以上海外学术经历;
3
、所在学科实力强或人才紧缺;
4
、拟加入科研团队的水平高;
5
、所在学科选留师资限额、博士生导师选留博士限额。
(二)其他选留通道:
1.
学术成果特别突出,具有入选学校“长空学者”计划潜力者,可采用“绿色通道”选留,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2.
新增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可选留优秀本校博士毕业生组建团队,每位人才仅限1名。
3.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本校优秀博士毕业生可先申请进入博士后流动站或专职科研岗位工作,符合规定条件后再申请教师岗位。
三、选留工作安排
1
、应聘人申请。申请者请至人事处/高级人才办网站下载并填写《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师岗位申请表
》
和《
本校毕业生师资选留应聘人员数据统计表
》
,于2018
年6
月15
日前向申请岗位所在学院投递申请材料。
2
、学院评审。学院请于2018年6月22日之前将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校毕业生师资选留候选人考核审批表》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师岗位申请表
》
、专家推荐信、学院推荐报告报人事处/高级人才办,同时发送PDF文档至邮箱,并通知其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师资引聘管理办法》规定进行身心健康检查。
3
、学校评审。学校于2018年7月5日前,组织本校毕业生师资选留评审组进行考核、评审,获得2/3以上同意票数者通过。
4
、
评审组通过的拟聘人员
报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后
在人事处/高级人才办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张丽娜
,
赵海燕
联系电话:84892461
,
84895923
邮 箱:
rck@nuaa.edu.cn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2018
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