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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5-11来源:人事处官网点击:1465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关于开展2018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8187号)要求,现将我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全职在岗人员,且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311以后出生)。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享受副省(部)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不得推荐。

2、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在教书育人、科技创新等方面成绩卓著,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在全省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教学科研成果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实际效果,经省以上行政部门鉴定具有普遍推广价值。

二、推荐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分配名额,我校可推荐2人。各学院可推荐1人。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重实绩、重成果、重贡献”的原则,坚持面向一线优秀教师,重点推荐未获得过省部级综合性奖项的专任教师。

2、请于2018518下班前将下列材料交人事处师资办:

1)《专家情况登记表》1份,请用人社部特贴专家信息采集软件填写(软件下载及填写说明请看附件2),填写后表格自动生成,业绩贡献一栏限500字。打印时请将封面更改为《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材料》(附件3)。

2)《专家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41份,要求严格按限定字数填写。同时将电子版发至:szb@nuaa.edu.cn。 涉密材料请按学校规定处理。

3、推荐人选附件材料1套,包括推荐人选个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近5年获得的奖励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近5年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著复印件(论文复印杂志封面、封底、目录及论文全文,论著复印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主要章节);其他能证明推荐人选突出业绩的材料。附件材料须编辑目录(附件5),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学校人事部门公章。

申报材料请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在档案袋正面粘贴统一封面(封面同附件3)。附件暂不提交。

联系人:周敏洁  电话:84892458 

 

附件:

1.  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和管理办法

2.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软件下载使用说明

3.  省突贡专家申报表封面

4.  专家申报情况汇总表

5.  附件目录页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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