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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0-13来源:人事处官网点击:554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175)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201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对象(名单见附件1)。公派出国尚未回国的,待回国后再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依据《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相关规定,对照《201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主要考核培养对象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表现、教学科研业绩等。

三、考核要求

学校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标准为:政治素质优良,工作业绩突出,圆满完成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作计划。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书中工作计划的,考核等次应定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五年内不得申报其他省级人才工程。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汇总考核人员情况,填写《201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附件2),于20171016日将电子版发送至szb@nuaa.edu.cn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2007年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