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17�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201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对象(名单见附件1)。公派出国尚未回国的,待回国后再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依据《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相关规定,对照《201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主要考核培养对象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表现、教学科研业绩等。
三、考核要求
学校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标准为:政治素质优良,工作业绩突出,圆满完成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作计划。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书中工作计划的,考核等次应定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五年内不得申报其他省级人才工程。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汇总考核人员情况,填写《201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附件2),于2017年10月16日将电子版发送至szb@nuaa.edu.cn。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200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