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聘人员试用期考核暂行办法》(校人字〔2006〕7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7年上半年试用期届满的新聘人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组织安排新聘人员试用期届满考核。
二、被考核人员进行自我小结,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聘人员试用期考核鉴定表》(附件1)。
三、各单位组成考核小组,按照试用期考核内容及侧重点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可信、公平公正。考核时由被考核人进行简要汇报,经考核小组评议后确定考核等级和结论,并将结果通知本人。对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四、人事处审定各单位被考核人员的考核结果,重点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者进行审定,并根据考核结果对被考核人员做出相应处理。凡未进行试用期考核的人员,从试用期期满次月即开始停发工资、津贴。
五、2017年上半年试用期届满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的考核表及相关材料,请各单位在试用期考核后一周内提交至人事处,试用期届满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9月30日。
联系电话: 84896972
联 系 人:张丽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