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录取人员名单已公布(名单详见附件1)。请录取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1、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录取人员请尽快至人事处师资办公室(综合楼512室)领取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并仔细阅读留学基金委通知。根据留学基金委要求,本批次被录取人员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派出(离境)。如因故放弃留学资格,请于今年12月前向人事处提交书面申请。
2、被录取人员在办理完毕留学基金委派出手续后,须到学校人事处办理校内相关离校手续并签订留学协议书(至少在离境前一周办理,如遇假期请提前)。如未办理完校内手续擅自离境,则从离境之日起扣发全部岗位津贴,直至补办完毕校内手续。校内手续办理可参阅《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附件:
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录取通知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