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才办《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苏人才办〔2017〕4号)要求,现将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申请对象必须是资助项目的第一负责人。2016年已获得资助的培养对象今年不得参加申请。
二、项目资助重点
项目资助围绕“两聚一高”需要,重点资助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重点专业领域,优先支持企业、开发园区和科研成果有望尽快转化的培养对象申请的项目。
三、项目资助标准
1、项目资助标准原则上按照《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所资助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项目资助经费首次拔付70%,项目完成经考核验收通过后拔付30%。考核验收工作由省人才办统一组织。
四、推荐名额
第二层次6个,第三层次3个。
五、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的申报工作,并请于4月13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交人事处师资办(电子版发送到szb@nuaa.edu.cn)。
申报材料如下:
(1)《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附件1,一式一份,纸质和电子版,);
(2)《2017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申请资助项目主要内容”栏限300字以内);
(3)与申请项目相关的附件材料:属国家、省(部)、市级重点项目的要提供项目批件复印件;自选项目要提供相关的基础论证材料。
申请书和附件材料按申报人分装入袋,并贴上封面(材料袋封面格式见附件3)。
联系人:周敏洁 联系电话:84892739
附件:
1. 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
2. 2017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
3.材料袋封面格式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