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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4-07来源:人事处官网点击:519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才办《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苏人才办〔20174号)要求,现将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申请对象必须是资助项目的第一负责人。2016年已获得资助的培养对象今年不得参加申请。

二、项目资助重点

项目资助围绕“两聚一高”需要,重点资助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重点专业领域,优先支持企业、开发园区和科研成果有望尽快转化的培养对象申请的项目。

三、项目资助标准

1、项目资助标准原则上按照《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所资助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项目资助经费首次拔付70%,项目完成经考核验收通过后拔付30%。考核验收工作由省人才办统一组织。

四、推荐名额

第二层次6个,第三层次3个。

五、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的申报工作,并请于413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交人事处师资办(电子版发送到szb@nuaa.edu.cn)。

申报材料如下:

1)《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附件1,一式一份,纸质和电子版,);

2)《2017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申请资助项目主要内容栏限300字以内);

3)与申请项目相关的附件材料:属国家、省(部)、市级重点项目的要提供项目批件复印件;自选项目要提供相关的基础论证材料。

申请书和附件材料按申报人分装入袋,并贴上封面(材料袋封面格式见附件3)。

 

 

联系人:周敏洁      联系电话:84892739   

 

 

附件:

1. 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

2. 2017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

3.材料袋封面格式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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