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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专职辅导员、管理和其他专技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2-27来源:人事处官网点击:663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统筹做好人力资源规划,协调各支队伍建设,现启动2017年度专职辅导员、管理和其他专技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工作原则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辅导员、管理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管理办法》(校人字20171号)的文件精神,本次招聘工作按照“严控指标,编外聘用,合同管理,择优进编”的原则进行。
2.招聘对象
    专职辅导员、管理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3.基本要求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制定具体招聘要求,原则上应聘人员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应为国内外知名高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硕士毕业生一般不超过28周岁,博士毕业生一般不超过32岁。
    二、计划申报与审核
1.各单位应根据自身发展需要,以编制为依据,科学合理地制定和申报招聘计划。
2.各单位将2017年度招聘计划报送人事处,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专职辅导员招聘计划由学院提出、学生处与研究生院共同审核,学生处统筹后报送人事处。
3.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和编制情况,会同相关业务部门确定具体招聘计划。
    三、招聘工作程序
    学校将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地进行招聘工作。具体程序如下:发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申请、应聘资格审核、学校笔试选拔、单位小组面试、学校综合面试、身心健康检查、拟聘公示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应聘资格审核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并按每个岗位不超过1:8的比例将推荐笔试的候选人名单报送人事处。
四、聘用管理与薪酬待遇
1.受聘人员按照人才派遣方式聘用。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工作任务书,作为合同的附加条款,工作任务书是考核和续聘的重要依据。
2.受聘人员实行协议工资制。各单位可根据受聘人员的素质能力、工作任务等确定薪酬标准。
五、工作纪律及其他
1.招聘工作实施回避制度,招聘工作相关人员、专家若与应聘人员有亲属或利益关系,应当主动声明并回避;考核专家和工作人员应遵守招聘工作纪律,不得向外泄露按规定应当保密的信息。
2.应聘人员应当如实提供应聘材料,如经查实有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3.充分尊重应聘人员的个人意愿,招聘工作以应聘人员填报志愿为准,不安排调剂。
4.招聘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请各相关单位填写《辅导员、管理和其他专技岗位人员聘用需求表》(附件2)、《招聘计划汇总表》(附件3),纸质材料报人事处/高级人才办52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ob51@nuaa.edu.cn
 
联系人:谈静艳        联系电话:84896867  
 
    附件:1.2017年度辅导员、管理和其他专技岗位人员招聘工作时间安排》
          2.《辅导员、管理和其他专技岗位人员聘用需求表》
          3.《辅导员、管理和其他专技岗位人员招聘计划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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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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