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校2016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的通知》(苏教办师�2017�2号,附件1),我校吴启辉等5名教师申报的科研项目获得资助(具体名单见附件2)。请获得资助人员签订《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资金资助项目合同书》(附件3,一式四份),并于2月24日前交到人事处师资办(明故宫校区综合楼512室)。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