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和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境外研修录取人员名单已公布,现将2016年我校录取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请录取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1、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录取人员请尽快至人事处师资办公室(综合楼512室)领取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并仔细阅读留学基金委通知(附件1)。根据留学基金委要求,本批次被录取人员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派出(离境)。如因故放弃留学资格,请于今年12月前向人事处提交书面申请。
2、江苏省项目录取人员须于
3、被录取人员在办理完毕留学基金委或教育厅规定的派出手续后,须到学校人事处办理校内相关离校手续并签订留学协议书(至少在离境前一周办理,如遇假期请提前)。如未办理完校内手续擅自离境,则从离境之日起扣发全部岗位津贴,直至补办完毕校内手续。
附件
1、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录取通知
2、关于公布2016年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
人事处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