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内容及要求 |
4月30日前 | 工作布置,各单位将符合条件并自愿报名参加评选推荐人员名单报人事处。 |
5月10日前 | 学校根据省工考办给定名额下达指标。 |
5月11日 -5月31日 | 各单位召开推荐小组会议,在学校下达指标范围内确定推荐人选。 |
被推荐人填写评审表(一式两份)并提交相关材料。 | |
各单位对申报人员材料和资格进行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公示材料。 | |
各单位于5月31日之前将个人申报材料、资格评审表、等级考核审批表、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等及电子版送到人事处。 | |
6月1日-10日 | 校工人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进行审定,决定推荐人选并公示结果。 |
6月11日-20日 | 整理并上报推荐人选材料 |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