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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寒假前办理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手续相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5-01-14来源:人事处官网点击:62

 

关于寒假前办理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手续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人员:
寒假将至,为便于教职工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特作如下提示:
1.非登记备案人员假期出国(境)无需学校审批。
2.登记备案人员需要履行审批手续:
1)登记备案人员指副处级以上干部(含享受处级待遇人员)、离退休享受司局级待遇人员、涉密人员等;
2)党委组织部负责在职副处级以上干部(含享受处级待遇人员)的因私出国(境)审批:需填写《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表》(可在组织部网站下载);
3)人事处负责其他登记备案人员出国(境)审批:登记备案人员需按要求填写《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表》;需办理因私护照(证件)的还需填写《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申办审批表》。
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较为复杂,需要多个单位专人审批。请拟于假期出国(境)的教职工于放假前抓紧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因假期期间审批延迟而影响您的出行。
人事处
20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