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选拔2014年度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的通知》(苏教师〔2014〕5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见附件1)须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2014年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申请表(骨干教师)》(见附件2)。
2.附件材料: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3)外语合格证明材料: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外语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近10年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一年及以上的证明,或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英语培训获得的高级班结业证书复印件;
(4)境外研修单位邀请函复印件;
(5)境外研修单位、导师简介;
(6)研修学科世界排名证明材料(QS官网截图证明)。
上述附件材料中,凡复印件均请带原件到人事处,经核对后由人事处加盖公章确认属实,凡外文均需同时译成中文。
二、申报流程
1.申报人员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见附件3)和要求办理研修手续,将有关材料报送江苏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审核。联系人:黄妍焱,联系电话:025-83335965,传真:025-83335496,E-mail:huangyy@jesie.org。材料审核合格后,领取《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资助证明》,与教育厅、学校签订《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协议书》,并在各省辖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协议书公证后方可办理签证。
2.申报人员获得有效签证或通行证后,联系人事处,由学校出具资助经费申请报告。申报人员将经费申请报告、政府批件、护照、签证或通行证复印件各2份和公证后的协议书1份报送江苏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江苏省教育厅审核后将省财政资助经费一次性划拨至学校,由人事处分批发放给留学人员。
三、注意事项
1.请申报人员最迟于本学期放假前将需审核材料送交人事处,逾期则取消推荐申报资格。
2.2014年申报人员需在2015年2月底前赴境外研修,逾期则取消研修资格。
联系电话:84892458
人事处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