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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4-04来源:人事处官网点击:6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坚持向基层一线青年科技人才倾斜,重点支持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院所、高校等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参与申报。

2.加强人才、项目和基地有机结合。人选优先从重大研究项目,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基地中产生;已列入省部级人才计划的人选可择优推荐,形成有效的人才梯队和共同支持的工作格局。

      二、推荐条件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691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业绩突出,且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工作。

    ——具有较强的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人选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两年以上(2012520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在今后5年内保证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2.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所从事的研究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方向和长远需。

      ——承担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411日以后出生),并同时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其他基本条件。

三、推荐名额及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分配给我校推荐名额: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

单位可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如无合适人选或团队,可不推荐。

四、申报要求

1. 已入选推进计划的和连续申报两次未入选的,本年度不再申报。

2. 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推进计划一个类别项目,且不能同时申报万人计划其他类别项目(如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教学名师以及青年拔尖人才等)。重复申报的,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3.
请申报人填写相应的推荐表(附件
34)及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推荐材料请于418日下班前报人事处师资办,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szb@nuaa.edu.cn。各类推荐表中的附件材料暂不需提供。

4.申请材料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

    联系人:周敏洁       电话:84892458

 

附件:

1.科技部关于开展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2.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

3.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

4.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推荐表

5.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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