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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3-24来源:人事处官网点击:13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58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工人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工种范围

1. 我校在职在岗技术工人,符合《通知》规定的申报条件的,可申报相应工种高级技师资格的考核评审。

2. 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考评工种的范围包括:收银审核、中式烹饪、机械加工、计算机信息处理、汽车调度管理等18个工种。

二、申报条件及指标

1.高级技师技术等级申报推荐条件严格按《通知》规定执行。

2.申报高级技师的技术工人,须按苏人发[2003]9号文件及苏人社发[2012]113号文件要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素质读本》学习并取得合格证书。

3.学校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下达给我校的高级技师推荐指标,结合报名情况确定各单位推荐指标。

三、要求及程序

高级技师作为工人队伍中业务技术骨干、服务的表率和学习的榜样,请各单位在推荐过程中,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听取同行专家的意见,严格按照岗位要求、考核标准、坚持好中选优,真正把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业务技能强、工作业绩突出的骨干选拔出来,确保考评工作取得实效。

高级技师申报推荐工作按照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单位推荐、材料公示、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学校推荐并上报的程序进行。

四、组织领导

1.各有关单位分别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推荐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工人的高级技师申报推荐工作。

2.学校工人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级技师推荐人选的审定工作。

五、时间安排

日期

内容及要求

331

工作布置,各单位将符合条件并自愿报名参加评选推荐人员名单报人事处。

410

学校根据省工考办给定名额下达指标。

411

-430

各单位召开推荐小组会议,在学校下达指标范围内确定推荐人选。

被推荐人填写评审表(一式两份)并提交相关材料。

各单位对申报人员材料和资格进行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公示材料。

各单位于430日之前将个人申报材料、资格评审表、等级考核审批表、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等及电子版送到人事处。

51-15

校工人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进行审定,决定推荐人选并公示结果。

515-31

整理并上报推荐人选材料

六、其他事项

1. 高级技师考评的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2. 《通知》及相关表格可从人事处网站查阅下载,联系电话:84892462

 

   附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58号)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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