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有关人员:
根据工信部通知,2014年“211工程”建设高校人员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由所在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受理。请我校教师在“受理机构名称”栏选择“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