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要求,质量检验员须持证上岗。请各单位梳理本单位质量检验员持证情况,及时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培训换考证书。请各单位关注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服务中心,根据本单位实际需要按时参与培训。
因2013年11月份证书到期人数较多,故学校统一组织本期培训报名工作,培训费用各单位自理。具体培训通知请见http://www.njzjpx.com/art/2013/10/16/art_3077_287868.html。请各单位统计本单位11月份参加质量管理培训的人员信息,填写《质量检验员培训报名表》(见附件)11月12日发送至邮箱yujinfen207@nuaa.edu.cn。
人事处 质管办
20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