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3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2013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坚持向基层一线青年科技人才倾斜,重点支持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院所、高校等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参与申报。
2.加强人才、项目和基地有机结合。人选优先从重大研究项目,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基地中产生;已列入省部级人才计划的人选可择优推荐,形成有效的人才梯队和共同支持的工作格局。
二、推荐条件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业绩突出,且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坚持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工作;
——具有较强的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人选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两年以上,在今后5年内保证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2.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所从事的研究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方向和长远需求;
——承担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
——团队负责人同时应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基本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团队创新业绩突出,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三、推荐名额
工业和信息化部分配给我校推荐名额: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
各单位可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2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如无合适人选或团队,可不推荐。
四、申报要求
1. 请申报人填写相应的推荐表(附件3、附件4)及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推荐材料请于6月20日下班前报人事处师资办,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szb@nuaa.edu.cn。各类推荐表中的附件材料暂不需提供。
2.申请材料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
联系人:周敏洁 电话:84892458
附件:
1.科技部关于开展2013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2.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
3.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
4.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推荐表
5.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二�一三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