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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6-14来源:人事处官网点击:3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3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2013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坚持向基层一线青年科技人才倾斜,重点支持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院所、高校等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参与申报。

     2.加强人才、项目和基地有机结合。人选优先从重大研究项目,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基地中产生;已列入省部级人才计划的人选可择优推荐,形成有效的人才梯队和共同支持的工作格局。

      二、推荐条件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681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业绩突出,且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坚持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工作;

    ——具有较强的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人选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两年以上,在今后5年内保证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2.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所从事的研究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方向和长远需求;

      ——承担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

      ——团队负责人同时应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基本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6311日以后出生);

    ——团队创新业绩突出,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三、推荐名额

工业和信息化部分配给我校推荐名额: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

单位可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2,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如无合适人选或团队,可不推荐。

四、申报要求

    1. 请申报人填写相应的推荐表(附件3、附件4)及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推荐材料请于620日下班前报人事处师资办,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szb@nuaa.edu.cn。各类推荐表中的附件材料暂不需提供。

     2.申请材料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

    联系人:周敏洁       电话:84892458

 

附件:

1.科技部关于开展2013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2.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

      3.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

      4.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推荐表

      5.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二�一三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