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工勤岗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精神,现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汽车应用与管理”等专业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教学班的通知》(苏人社函【2013】7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及时组织相关人员申报。学员报名遵循自愿原则,自行承担学费及相关费用。请各单位做好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妥善安排好报考及参加培训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而确保他们的学习质量。
人事处
2013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