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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度“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9-02来源:人事处官网点击:11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201249号),2008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培养期已于201112月底结束。为做好培养对象的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我校2008年度“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对象(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重点对照《2008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的政治思想表现、教学和科研工作业绩、资助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考核办法

  学校将组织专家考核小组对“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对象进行考核评议。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优秀等次的标准为:政治素质优良,工作业绩突出,圆满完成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作计划。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书中工作计划的,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考核等次为优秀和合格的,由江苏省教育厅颁发考核合格证书。考核不合格的,暂缓参加有关人才培养工程的推荐选拔。

请培养对象对照《2008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认真填写《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表》(见附件2)。

请各单位于2012910将以下材料报人事处师资办:

1.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表,一式两份;

2. 2008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联系电话:84892739

E-mailszb@nua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