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第八批
一、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专业范围
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专业范围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中的13个学科门类的110个一级学科。
二、设站条件
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相应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已培养出一届以上的博士毕业生;
(二)具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科研工作处于国内前列,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
(四)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并
对
三、申报程序
1.申请新设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请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新设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见附件1)。
2.请各申报单位于
3.学校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核,申报单位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并于
4.申报材料内容涉密的需注明,且不需报送电子文本。
四、申报要求
1.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单位按要求认真做好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准备工作。
2.国家对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将定期进行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其设站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常志庆
电 话:025-84895949
附件:(按住CTRL并单击鼠标以跟踪链接)
2. 《关于开展第八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332号)
人事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