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在站博士后:
根据中
一、申报对象
我校在站的博士后可根据科研工作需要提出资助申请。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博士后不能申请资助:
1.在本期博士后工作期间已经获得过一次资助金的;
2.将在六个月内(按规定的申报截止日期起计算)期满出站的。
二、申报程序
1.博士后准备申报材料
2.博士后网上提交“申请书”
3.设站单位网上审核“申请书”
三、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1.“设站单位”填“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博士后编号”为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统一编号。
2.“申报项目审核与评审结果”中“申报单位审核意见”栏由学校统一签字盖章。
3.“专家推荐意见表”中须专家亲笔签名。
4.“申请项目的研究方法”中“资助金拟用计划”须填写申请的总金额(3万或5万),并列出各种用途费用的金额。
四、中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位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后按申报要求及时上网填写、提交,并打印纸质“申请书”和“专家推荐意见表”各1份于2011年7月25日至7月28日交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综合楼522室),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中
原文请见:关于组织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五十批面上资助的通知(按住CTRL并单击鼠标跟踪链接)
人事处博士后工作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4895949
联系人:常志庆
南航博士后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