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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四届 “江苏创新创业人才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6-22来源:人事处官网点击:11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四届“江苏创新创业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人才〔2011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第四届“江苏创新创业人才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111号)精神,现就我校 “江苏创新创业人才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推荐范围

    1.推荐名额:省教育厅分配我校推荐人选12名。请各单位根据申报条件,择优遴选,每单位向学校推荐人选不得超过2名,如无符合条件人选可不推荐。

    2.推荐范围:在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正高以上职称的优秀人才。已经获得过“江苏创新创业人才奖”的人员,不再参加推荐。

    二、申报条件

    “江苏创新创业人才奖”候选人,应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应用自己的高新技术成果,创办或领办高新技术企业,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现代经济管理理论与方法并取得重要成果,其创办或领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内同行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处于领先地位,对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

    22008年以来,在科学研究中作出重大发现或者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重要成果并创造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其成果获得国家自然科学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或者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于2011627前将以下推荐材料报人事处师资办:

    1.《第四届江苏创新创业人才奖候选人推荐书》及有关证明材料(一式六份,用110白色亚光纸作封面,推荐表在前,证明材料在后,按份装订),并报送电子文档。

    2.《第四届江苏创新创业人才奖候选人简表》及电子文档。

联系电话:84892739,电子信箱:szb@nua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