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有关单位:
2011年5月9日接江苏省教育厅传真,在原来我校推荐8名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的基础上,增加备选名额5人。现就第四期“333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增选5名对象选拔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书记、院长共同推荐1名增选对象;
2.增选对象必须符合第四期“333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推荐条件(详见附件1);
3.请各单位于2011年5月10日上午8:30以前将增选对象申报材料简表(详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人事处师资办(邮箱:szb@nuaa.edu.cn),逾期视作放弃申报,不予受理;
4.人事处于2011年5月10日上午组织专家召开评审推荐会。
人事处
二0一一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