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1]2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1�6号),现将开展第六届国家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简称“国家教学名师”)和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简称“省教学名师”)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国家教学名师推荐人选将从历届省教学名师和校教学名师人选中评选,省教学名师推荐人选将从历届校教学名师人选中评选。
二、评选条件
1.“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特别是为本科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
2.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
三、申报要求
请符合评选条件且拟申报的教师填写《国家/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申报简表》(附件3)和《2011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情况汇总表》(附件4),于4月28日中午12时前报人事处师资办。
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通知请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和江苏省教育厅网站www.ec.js.edu.cn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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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szb@nua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