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校开放办学的需要,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国际合作与交流,学校鼓励青年教师以争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形式赴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交流、研修与合作。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附件1),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教师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现将2011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报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报考事项
1. 十二五期间,学校将大力实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含国家与学校共同资助的“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进江苏省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拟申请公派出国的人员,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附件2)规定的要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积极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报考。同时,请通知已获公派留学资格但外语要求未达标的教师尽早做好准备,按时报名。
2. 考试时间和地点:2011年第一次考试时间
3. 请拟参加2011年度考试的教师,分别于
4.对于英语(PETS5)考试笔试总分达到50分(含)以上者,学校将给予报销考试报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