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教职工培训质量,规范对教职工培训的管理,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培训工作规定》(校人字[2006]24号),现将报送2011年度教职工培训计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建设和改革发展需要、岗位职能要求以及人员结构情况,合理制定本单位培训计划,并负责相关培训项目的组织或实施。
二、培训计划所含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各类人员的在职业务培训、技能(术)培训等。
三、经审批列入学校计划的培训项目,可报销相关培训费用。
四、请各单位依照按需培训、学用一致的方针,认真填写《2011年度教职工培训计划表》(见附件),并于
附件:2011年度教职工培训计划表
人事处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