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提前安排好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现就2011年上半年教职工返聘和外聘兼职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返聘、外聘兼职人员工作
1.教职工返聘工作依据学校《返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校人字〔2006〕63号)规定实施。外聘兼职教师工作依据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暂行办法》(校人字〔2008〕17号)实施。
2.此次外聘兼职教师计划申报对象为拟于2011年9月至2012年1月聘任的兼职教师。
3.首次申请返聘、外聘兼职人员(非教师岗)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返聘、外聘兼职人员申请表》(附件1)。外聘兼职教师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聘兼职教师审批表》(附件2)。
4.已聘的返聘、外聘兼职人员的考核及续聘与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同时进行,具体工作安排见2010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通知。
5.由单位支付报酬的返聘、外聘兼职人员参照此通知实施,签署有关聘任协议,报学校备案。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须认真审核拟返聘、外聘(兼职)人员情况,按照规定严格把关。各单位汇总返聘、外聘(兼职)人员情况,机关各部门由机关党委审核汇总,填写《申请返聘、外聘兼职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
2.未经学校审核批准的返聘教职工、外聘兼职人员,其聘任关系学校不予认可,学校不承担其聘任发生的费用等责任。
3.请于
附件: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返聘、外聘兼职人员申请表
2.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聘兼职教师审批表
3. 申请返聘、外聘兼职人员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