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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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度“双语教学”教师出国进修选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04-24来源:人事处官网点击:37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双语教学”教师出国进修选拔暂行规定》(校人字200624号)文件精神,现就2009年度“双语教学”教师出国进修选拔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选派教师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职称(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讲师可参加选拔),年龄不超过45岁;

2.选派教师近两年主讲课程必须通过学校课堂教学评估,且结果为良好以上;

3.选派教师应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良好的口语交流能力。学校将根据需要组织外语测试,对于有TOFELGREIELTSPETS-5等成绩的教师,学校将优先选派;

4.拟开设的双语教学课程应是所在学院本科和研究生的主干课程,或为我校特色性课程;

5.根据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需要,学校优先选派计划开设“双语教学”课程和承担国际教育学院教学任务较多的教师。

二、选派及推荐名额

学校今年拟选派15名左右教师出国进行课程进修,原则上各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3人。

三、选派程序

1.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双语教学教师出国进修申请表》;

2.系、学院按照选拔程序选拔和推荐候选人,有条件的学院应以双语教学形式公开选拔;

3. 各单位将选拔推荐人选经学院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并汇总后,于2009430前统一报人事处师资办;

4. 学校将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领导审核,择优确定派出教师人选;

5. 教师被确定派出后,需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四、派出方式

今年学校仍将采取集中派出与个人自行联系相结合的方式,鼓励教师自行联系海外高水平大学。

五、培训期限及派出时间

培训期限为34个月,集中方式派出进修的教师拟在下半年派出,个人联系方式派出进修的教师拟在今年内派出。

六、被选派的教师学成后要按期回校工作,在国外学习期间应定期向所在学院领导汇报学习情况,回校后将总结报告报所在单位和人事处。

七、被选派教师回国后必须在一年内开出1-2门双语教学课程。学校将加强双语教学工作的检查力度,进行双语教学示范课的竞赛,对开展双语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给予奖励。

八、派出教师待遇及管理办法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