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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国家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及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03-30来源:人事处官网点击:373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925号)和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0910号),现将开展第五届国家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和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江苏省分配的表彰名额,我校可推荐国家级教学名师候选人2名、江苏省教学名师候选人2名。

二、评选办法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学名师计划”实施办法》(校人字[2006]23号),国家级教学名师奖推荐人选将从历届省级教学名师和校级教学名师人选中评选,江苏省教学名师奖推荐人选将从历届校级教学名师人选中评选。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请按照教育部报送材料的要求准备推荐材料,同时附上反映候选人教学水平、学术水平的成果材料(详见附件4、附件5)。申报江苏省教学名师奖的教师,请按照省级教学名师候选人报送材料要求准备推荐材料(详见附件7、附件8)。

请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积极参与申报,并于200947前将教学名师奖推荐材料报人事处师资办。

联系电话:84892739

电子邮箱:szb@nuaa.edu.cn

 

附件:

1. 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请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点击“高等教育司”在“质量工程”栏目下载)

2.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请登录江苏省教育厅网站www.ec.js.edu.cn,在“行政公文”栏目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