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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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学期新聘人员试用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03-05来源:人事处官网点击:380

各有关单位:

 

    试用期考核是教职工聘用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建设高素质教职工队伍的根本需要,应予以高度重视。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聘人员试用期考核暂行办法》(校人字〔200673)文件精神,为做好本学期试用期届满的新聘人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在新聘人员试用期届满前一个月安排考核;

二、被考核人员进行自我小结,填写考核表(相关表格从人事处网站下载);

三、各单位组成考核小组,按照试用期考核内容及侧重点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可信、公平公正。考核时由被考核人进行简要汇报,经考核小组评议后确定考核等级和结论,并将结果通知本人;

四、各单位在被考核人员试用期届满后一周内将考核表报人事处,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者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五、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各单位被考核人员的考核结果,重点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者进行审定;

六、人事处根据考核结果对被考核人员做出相应处理。凡未进行试用期考核的人员,从试用期期满后的下个月开始即停发工资、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