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8〕14号),2004年度“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培养期于2008年6月底结束。为做好培养对象的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我校2004年度“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的政治思想表现、教学和科研工作业绩、资助经费使用情况等,重点对照《2004年度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人选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
三、考核办法
学校将组织专家考核小组对“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进行考核评议。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优秀等次的标准是:政治素质优良,工作业绩突出,圆满完成目标责任书中的个人工作计划。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优秀等次的标准是:政治素质优良,工作业绩突出,圆满完成目标责任书中的个人工作计划,基本达到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的选拔条件。
考核为优秀和合格的培养对象,由江苏省教育厅颁发证书。考核为优秀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作为“333工程”等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推荐对象。考核为优秀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作为“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的推荐人选。考核不合格的培养对象,应暂缓参加有关人才培养工程的推荐选拔。
请培养对象对照《2004年度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人选目标责任书》,认真填写《“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附件1)。请各单位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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